近日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《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》,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分步调整部分电池产品消费税政策,终结多项主流电池产品十余年免税历史,同时对新型技术电池给予阶段性免税支持。新政坚持分类施策、循序渐进的原则,兼顾产业平稳过渡与技术创新升级,将进一步优化电池产业发展生态,推动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。
据公告明确,本次政策调整针对不同品类电池设置差异化、阶梯式税率标准,清晰划定实施时间节点,保障行业平稳衔接。自2026年9月1日起,对无汞原电池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、锂原电池、锂离子蓄电池、全钒液流电池按2%税率征收消费税;2027年9月1日起,上述电池产品税率恢复至4%的常规标准。
针对光伏电池领域,新政设置专属过渡周期,自2027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按2%税率征收消费税,2028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4%税率。征收环节统一设定在电池生产、委托加工、进口出厂环节,纳税主体为相关电池生产企业,同时明确纳税人外购已税电池用于连续生产应税电池产品的,可按实际领用数量抵扣已纳税款,有效避免重复征税,减轻企业合规经营负担。
为大力扶持前沿电池技术研发与产业化,培育产业新质生产力,新政明确阶段性免税优惠政策。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,对钠离子电池、固态电池、燃料电池,以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、叠层电池、砷化镓电池全部免征消费税。同时,政策划定免税门槛,要求享受减免税政策的电池产品必须符合对应国家标准,无国家标准或不达标的产品不得享受优惠,以税收杠杆倒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。
本次电池消费税政策调整,是我国消费税制度精准调控、靶向施策的重要体现。此前,锂离子蓄电池等主流电池产品已享受十余年免税政策,有效助力新能源产业快速起步、规模扩张。当前行业已进入提质升级、技术迭代的关键阶段,适度恢复主流电池消费税,能够更好发挥税收调节作用,规范行业市场秩序,淘汰低端低效产能,缓解行业同质化竞争、产能过剩等问题。
与此同时,新政对新型技术电池的免税倾斜,精准聚焦储能、新能源、光伏等战略性新兴领域,重点支持钠离子、固态、燃料电池等前沿技术突破,引导行业资源向创新型、高端化、绿色化方向集聚,加速电池产业技术革新与结构优化,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化电池产业体系。
业内专家表示,分步调整的税率设计充分考虑了电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经营实际,预留充足的市场适应和转型缓冲期。短期来看,政策微调对行业整体冲击可控;长期来看,将持续推动电池产业从“规模扩张”向“质量提升、技术突破”转型,助力我国新能源、储能、高端制造等关联产业稳健发展,为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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